海關總署:執行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徵關稅
- 柒 吴
- 4月9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海關總署公告,自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起,對原產於美國的所有進口商品,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加徵84%關稅;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之前,貨物已從啟運地啟運,並於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時進口的,不加徵本次加徵的關稅。
海關總署公告,自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起,對原產於美國的所有進口商品,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加徵84%關稅;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之前,貨物已從啟運地啟運,並於2025年4月10日12時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時進口的,不加徵本次加徵的關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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